根据《湘财海宁卡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复核,湘财海宁卡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以截至2014年4月【2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本集合计划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原则
1、 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委托人按照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集合计划收益;
4、 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满6个月安排一次现金收益分配,将当期实现收益作为现金红利全部分配,本集合计划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数额及比例
本次分红按年化收益率10%进行分配,实际分红总金额为7,357,419.24元,本期所实现收益已全部分配给投资者。
三、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4年4月【28】日
2、分红公告日:2014年4月【28】日
3、红利到账日:2014年5月【6】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五、收益分配方式及收益发放办法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现金红利款将于2014年5月【6】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1551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